您好!歡迎進入廣東省建筑材料行業協會官網!?
        廣東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發布
        來源: | 作者:秘書處 | 發布時間: 2024-01-22 | 4384 次瀏覽 | 分享到:


        第二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擴大開放空間,深化開放領域,引導外資投向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支持制造業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第四章 要素配置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要素市場制度,加快數據等新型要素市場培育,加強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資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制造業要素資源差別化配置的重要依據。綜合評價指標由省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制定。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實際安排財政資金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應當統籌用好資金,保障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規劃編制、招商引資、文化推廣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第三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支持制造業發展的政策性基金。


        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模式設立或者參與設立產業發展、風險投資等基金支持制造業發展。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一)利用風險補償、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激勵措施,鼓勵金融機構提高對制造業貸款投放比重,加強對制造業企業和重點項目的中長期貸款支持,加大首次貸款、普惠小微貸款、綠色貸款、融資租賃等支持力度;


        (二)鼓勵發展產業鏈與供應鏈金融模式,促進產業鏈與供應鏈內信用資源流轉,支持制造業企業資金融通需求;


        (三)加大制造業領域的債券融資服務力度,增強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等對制造業發展的支持;


        (四)培育發展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專業評估市場,支持制造業企業以知識產權、應收賬款、股權等資產融資;


        (五)鼓勵保險機構提供保險資金支持、融資增信、風險保障等金融服務;


        (六)建立與交易所、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聯動機制,推動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上市、掛牌、發債。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應當統籌制造業發展需求,保障制造業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安排制造業項目用地指標。符合條件的先進制造業項目用地指標由省統籌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劃定工業用地控制線,明確工業用地控制線范圍內總用地面積占本地區規劃建設用地總面積的最低比例,以及工業用地面積占工業用地控制線范圍內總用地面積的最低比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合理統籌、科學規劃、規范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支持工業用地集中成片改造開發,盤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在推進舊工業區、舊廠房改造時,應當嚴格管控工業用地用途變更。

            協會動態Association news?
         
            品牌名標 / Were mark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