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更好履行關稅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中的重要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相關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2024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稅進行調整。根據公告,2024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1010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其中,為加快推進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降低氯化鋰、低砷螢石、燃料電池用氣體擴散層等國內短缺的資源、關鍵設備和零部件的進口關稅。同時,根據國內產業發展和供需情況變化,2024年1月1日起,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范圍內,提高乙烯、丙烯、6代以下液晶玻璃基板等部分商品進口關稅。為持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者地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2024年將對20個協定項下、原產于30個國家或者地區的部分商品實施協定稅率。中國—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并實施降稅。在2024年關稅調整方案中,涉及建材類商品的內容如下:
[注1]ex表示實施暫定稅率的商品應在該稅則號列范圍內,以具體商品描述為準。
[注2]除標注ex的稅則號列外,商品名稱僅供參考,具體商品范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稅則號列對應的商品范圍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