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城鄉基礎設施體系化水平。建立健全基礎設施建檔制度,普查現有基礎設施,統籌地下空間綜合利用。推進城鄉基礎設施補短板和更新改造專項行動以及體系化建設,提高基礎設施綠色、智能、協同、安全水平。加強公交優先、綠色出行的城市街區建設,合理布局和建設城市公交專用道、公交場站、車船用加氣加注站、電動汽車充換電站,加快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汽車、智慧停車及無障礙基礎設施,強化城市軌道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銜接。加強交通噪聲管控,落實城市交通設計、規劃、建設和運行噪聲技術要求。加強城市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進城鄉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持續推動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系統,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建立污水處理系統運營管理長效機制。因地制宜加快連接港區管網建設,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統籌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及集中供熱替代等,加快農村電網、天然氣管網、熱力管網等建設改造。
(三)加強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建立完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健全管理監督機制,完善保護標準和政策法規,嚴格落實責任,依法問責處罰。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做好測繪、建檔、掛牌工作。建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傳統村落保護制度,加大保護力度,不拆除歷史建筑,不拆真遺存,不建假古董,做到按級施保、應保盡保。完善項目審批、財政支持、社會參與等制度機制,推動歷史建筑綠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建立保護項目維護修繕機制,保護和培養傳統工匠隊伍,傳承傳統建筑綠色營造方式。
(四)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開展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創建行動,推廣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集約化、產業化建造方式,加強技術創新和集成,利用新技術實現精細化設計和施工。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重點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不斷提升構件標準化水平,推動形成完整產業鏈,推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完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鼓勵使用綜合利用產品。加強建筑材料循環利用,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嚴格施工揚塵管控,采取綜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聲。推動傳統建筑業轉型升級,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推廣全過程工程咨詢,推進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師負責制。加快推進工程造價改革。改革建筑勞動用工制度,大力發展專業作業企業,培育職業化、專業化、技能化建筑產業工人隊伍。
(五)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用品,推動太陽能、再生水等應用,鼓勵使用環保再生產品和綠色設計產品,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用材消耗。倡導綠色裝修,鼓勵選用綠色建材、家具、家電。持續推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轉運、分類處理系統。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建立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科學制定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因地制宜建設自行車專用道和綠道,全面開展人行道凈化行動,改造提升重點城市步行街。深入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優化交通出行結構,鼓勵公眾選擇公共交通、自行車和步行等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