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城鄉建設是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載體。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人居環境持續改善,住房水平顯著提高,同時仍存在整體性缺乏、系統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夠等問題,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設方式尚未根本扭轉。為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同步推進物質文明建設與生態文明建設,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推進城市更新行動、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推動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堅持整體與局部相協調,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統籌城鎮和鄉村建設。堅持效率與均衡并重,促進城鄉資源能源節約集約利用,實現人口、經濟發展與生態資源協調。堅持公平與包容相融合,完善城鄉基礎設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保護與發展相統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黨建引領與群眾共建共治共享相結合,完善群眾參與機制,共同創造美好環境。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建設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碳減排扎實推進,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市病”問題緩解,城鄉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城鄉發展質量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明顯提升,綜合治理能力顯著提高,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廣。
到2035年,城鄉建設全面實現綠色發展,碳減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鄉村品質全面提升,人居環境更加美好,城鄉建設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二、推進城鄉建設一體化發展
(一)促進區域和城市群綠色發展。建立健全區域和城市群綠色發展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各城市比較優勢,促進資源有效配置。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管控邊界,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建設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重大風險防控相結合的空間格局。統籌區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內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設,與人口構成、產業結構相適應。協同建設區域生態網絡和綠道體系,銜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推進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銜接緊密、保障有力的城市群綜合立體交通等現代化設施網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