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國的建筑產品市場會出現這種奇怪現象呢?這就不得不提及自2012年2月1日開始實施的【招投標法】相關定標規則。
【招投標法】是我國建筑業招投標活動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本。國家制定這部法律的初衷是,在達到規定質量標準(合格)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項目的工程費用支出。所以就有了后來一直被業界普遍質疑的定標規則,即【招投標法】定標條款規定的“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中標原則。 國家【招投標法】制定的這一定標規則愿望是好的,但實際上卻起到了相反的效果(維護成本高,反而多花錢)。因為自【招投標法】實施以來,很多中小型企業為了獲得產品中標機會,通常都會采取最低價策略參與市場競爭。例如,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他們常用的做法是: 1、簡化產品功能; 2、降低技術標準; 3、選用最便宜的原材料; 4、委托小廠加工(OEM); 5、不做老化試驗; 6、不做可靠性測試…等等。
為了快速將產品投入市場,很多生產企業根本就無視生產流程和工藝流程,甚至連QC檢測工位都懶得設置。這樣生產出來的產品何來質量保證?何來可靠性和安全性呢? 同質化低端產品給建筑行業帶來的最大危害是導致工程質量變差,甚至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等等。更為重要的是,它嚴重擠壓了中高端產品、優質產品的生存空間,嚴重打擊正常企業的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可以說,由低價中標規則引發的同質化低端產品泛濫成災,是導致“中國制造”產品長期面對信任危機的重要原因。 可見,同質化低端產品既害人,又害己,是引發工程質量危機的最大禍根。特別需要提醒的是,以同質化低端產品進行惡性競爭,從根本上來說就沒有贏家。大家在一起拼死拼活,拼到最后各方都無法得益,而損失最大的就是國家、社會和大量的中小型企業,可謂得不償失。 對于同質化低端產品帶來的禍害,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諸多負面影響(包括國人普遍對國貨持不信任看法等),我們的某些中小型企業應當對此進行深刻反思并引以為戒了。未來,中小企業的產品將何去何從?如何在風云莫測的經濟大潮中改變命運?相信此刻,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答案了。
三、走產品差異化路線
改開以來,市場經濟給了企業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我國多年10%的經濟增速令世界矚目。但過度追求GDP也引發了大量負面的東西,例如,在制造業領域,仍然存在大量同質化低端產品、粗制濫造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等。這些產品不但擾亂市場秩序,還嚴重拖慢了我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速度,導致中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長期受到壓制,致使“中國制造”產品長期面對信任危機...這些刻骨銘心的經歷,相信我們每一個中小企業都有深刻的體會。